2012年9月24日星期一

胡绩伟:党史从头起就应该改写

欧远方

欧远方同志晚年,开始分出很大精力,从事关于安徽文化历史的研究,侧重于对安徽省历史名人的研究。引起我特别关注的是他对安庆人陈独秀的研究。他写的《陈独秀之死》和《历史无情也有情》的两篇文章,有理有据,有情有义,读了不仅令人心服口服,而且催人泪下,激人拍案而起。


在中国共产党创建80年后的今天,陈独秀的大冤案,终于有人敢于站出来伸张正义,实在难得。据远方同志文章的介绍,站在最前线的是"军内著名的儒将肖克将军,他第一个站出来要求重新正面研究陈独秀",而且还"提纲挈领的提出研究的诸方面,都非常中肯。"在改革开放以后,对多年来强加在陈独秀头上的"汉奸、叛徒、反革命"等莫须有的罪名已经先后推倒,可是扣在他头上的"右倾机会主义"和"右倾投降主义",导致大革命失败的罪名,一直得不到澄清。据远方同志介绍,1999年12月在北京召开的"陈独秀与共产国际学术研讨会"上提出来的铁证如山的材料,就已经为陈独秀这个党内第一大冤案在实际上翻了案。远方同志这次到北京参加会议以后,也到我家来介绍了这次会议的情况。我们对陈独秀的问题议论了很多,还从陈独秀谈到张闻天,我向他介绍了我不久前才了解到的遵义会议时期的一些情况。我们共同的认识是:我们的党史从开头起就应该改写。

对于陈独秀的详细情况,我还是以后看到远方同志写的文章才了解到的。这篇文章表明:远方同志仍然鲜明地表现出他作为一个调查研究专业人员的本色。他说:“要处理七十多年的中国第一大冤案,还历史本来面目,没有大量的第一手资料作为事实根据,是不可能的。”

据他介绍,在这次会上特别提到,在1999年,中央党史研究室出版了《联共(布)、共产国际与中国革命档案资料丛书》六大本,"给中国的党史研究特别是对陈独秀的研究提供了大量历史档案资料,使研究工作进入新的阶段。"在这个会上,根据这些档案提出了最关键的统计数字:在1923到1927年的大革命期间,"联共政治局会议专门讨论中国革命问题112次,作出了738个决定,指导中国大革命的路线和方针政策,全部来自莫斯科,并且由莫斯科派驻中国的代表、顾问亲自执行,只有一小部分在他们的代表严密监督下,由陈独秀为首的中共中央执行。"尤其重要的是,对于莫斯科的指令和特派代表的指示,敢于进行反对和抵制的,最坚决的人就是陈独秀。陈独秀是从根本上反对共产国际提出"党内合作"的妥协投降方针的,他一直主张"党外合作",保持中共独立自主的地位。令人奇怪的是,在大革命时期,中共无论在理论上、路线上还是在组织上,都受到莫斯科的严密控制,这怎么能在大革命失败以后,把失败的责任竟然完全推在陈独秀身上,给他加上"右倾投降主义"的大帽子呢?

据远方同志介绍,北京召开的这次会议,为陈独秀冤案的彻底平反已提供了令人信服的十分可靠的历史资料。正如安庆同乡、原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、八十多岁的叶尚志在结论发言中所说:"公平地说,陈独秀从根本上是反对共产国际关于‘党内合作’等重大政策的,但他直截了当,申明持反对立场在先,又限于共产国际一再坚持和组织纪律的约束,不得不执行,但在保留不赞同意见之后,这都符合他一生难得做到的屈意违心,不得已而为之的一次性行为。"

至于这次会上的其他发言,以及《华夏纵横》上的其他文章,也都证据确凿,有理有据,难道还不应该尽快为中国人民公认的新文化运动的旗手、五四运动的总司令、中国共产党的第一号创始人和五届中央的总书记彻底平反昭雪吗!

然而,事实上竟然拖了70多年,中央至今还未作出正确的决定。这里面很值得一切正直的共产党员深思的,我认为就是远方同志在《陈独秀之死》一文中所说的掷地铿锵有声的断语:"党的历史上,在处理一些'犯有错误'的领导人物,常用'非常'手段,对陈独秀处理开了恶劣的先例。"远方同志为什么对"犯有错误"四个字加上引号呢?就是实际上根本没有什么错误,所谓犯了错误,是莫须有的,是颠倒是非,混淆黑白,是妄加的罪名。为什么对非常两字也加上引号呢?就是无法无天!所谓"八七紧急会议",到会的中央委员不到半数,违背了召开中央全会的起码规定,会议只开了一天,草草了事,没有进行充分的讨论,连参加会议的周恩来、毛泽东都有不同意见。而且又不让本人参加,剥夺了本人的申辩权,所以通过的决议案是不合法的,是违背党章的。

什么是"非常",就是超乎常规,悖乎常理,违乎常情!远方同志最为意味深长的话是最后一句:"对陈独秀的处理开了恶劣的先例!"回想我们党80年的历史中的无数事实,不正是这样吗?这个恶劣的先例,还在我党历史上,为了大树特树一个至高无上的领袖,不惜一手打击压制,一手抬高吹捧,那些制造冤案的人是这样,那些吹捧逢迎的刀笔手也是这样!至于被吹捧的领袖人物自己,是不是也在有意放纵这种压人抬已的勾当,那就更值得刮目相看了!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来源:《欧远方纪念集》

附录:胡绩伟生平

  1935年就读于成都华西大学数学系,1936年转入四川大学经济系,同年参加组织领导成都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,主管宣传工作,先后任成都《大声周刊》、《大生周刊》、《图奋周刊》、《星芒周刊》编辑、主编等。1937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先后任《星芒报》、《蜀话报》、《通俗文艺》主编。1939年11月赴延安。1940年3月起任陕甘宁边区《边区群众报》主编及《群众日报》总编辑、副社长。曾兼任延安《解放日报》采访通讯部主任、新华社西北总分社、西北人民广播电台总编辑。1952年调入《人民日报》社工作。先后任副总编辑、总编辑、社长等职。
  1983年9月在“清除精神污染”运动中被迫辞去人民日报社社长,转任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、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,期间曾积极推动起草和制定《新闻法》但未果;1989年因在六四期间赞同赵紫阳主张的在法治、理性轨道上对话,反对军事镇压,被撤消一切职务,留党查看两年。1990年3月,全国人大常委等职务也都被撤销。
  此后他依然坚持改革理想。2009年,他与中共退休高干联合在香港出书,呼吁为胡耀邦、赵紫阳彻底平反。在新闻专业领域,他也因大力倡导新闻自由而被业内人士所铭记。
  2011年起因为心力衰竭、脑供血不足两次住院,翌年3次进出医院,于2012年9月16日早上7:05因心肌梗塞引发的心脏衰竭在北京医院病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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